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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直属机关东通顺幼儿园
家长委员会章程


    1、为了有效指导家庭教育和学前教育,同时增强幼儿园工作的透明度,便于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监督,特成立本会。沟通学校与家长,家长与家长,家长与社会之间的联系。

    2、家长委员会是幼儿园的参谋和咨询机构,也是家长会议的讨论机构,是民主办学的形式之一。

    3、家长委员会应具备的条件:工作积极,作风正派,懂得教育,关心孩子成长,热心教育事业和家庭教育,敢于发表意见,有一定的凝聚力的家长担任。

    4、家长委员会的委员在本园幼儿家长中产生,一般由班级教师和幼儿家长提名,经幼儿园调查讨论,发文后确定。

    5、家长委员会委员,原则上每班产生一名,经全体委员民主选举,设主任一名,副主任3名,推荐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。

    6、家长委员会的权利是
    1)听取幼儿园工作报告,审议幼儿园工作计划,有权对幼儿园各项工作提出咨询,并随时提出办学的合理化建议。
    2)召开家长会议和家长代表会,研讨有关事宜,并做出相应的决议。
    3)运用各种形式总结和交流家长教育的经验,评选好家长。
    4)作为其他家长的代言人。
    7、家长委员会义务
    8、每年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家长活动,评选条件按“好爸爸好妈妈”——幼儿园优秀家长评比条件。时间:年终。人数:每班一名。评选方法:由幼儿园领导、班长提出名单,家长委员会考核审议,最后确定。
    9、在实践中,发现本章程有不妥处,由家长委员会修改讨论。
    10、常设联系电话:86914164


亲子活动  (7)
家长学校  (2)
幼小衔接  (21)


联系电话:86914164     13808025007       地址:狮子巷56号  
联系人: 何园长         更换风格